业务流程 |
工作内容及要求 |
受理申请 |
客户准备营业执照、机构代码、税务登记证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、法人身份证、联系方法及用电、并网工程立项批文等资料(特种行业须许可证、高污染行业须环保达标证明),在我公司营销部办理用电、并网申请。营销部将审查客户资料,指导客户填写《用电、并网申请书》。对欠费客户,除减容和暂停申请外,其余申请一律不予办理。牵涉第三方产权设施的,须出示第三方同意的书面材料。 |
供电、并网方案初勘 |
营销部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与客户在约定日期进行现场勘察,初步确定供电、并网方案,发送至审批部门。不具备供电条件的,告知客户原因,资料归档。 |
制定用电、并网方案,或由设计咨询单位对供电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 |
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制定高压用电、并网方案,发送至审批部门。对供电电压在10KV及以上或有特殊供电要求的及双(多)电源供电的客户,由客户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对供电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。 |
供电、并网方案可行性审查及会签 |
营销部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对供电电压在10KV及以上,或有特殊供电要求的及双(多)电源供电客户的供电方案、并网客户的并网方案可行性进行审查,由设计部门负责承办方案的会审会签和报批。 |
供电、并网申请的答复 |
营销部根据勘察结果和供电、并网议案审查意见代公司拟定批复,经公司领导签发后,公司行文向客户答复。 |
审查设计施工资质、审查工程设计图纸 |
营销部将审查设计咨询施工安装调试监理等资质,并将资质证书复印件存档。 |
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 |
营销部受理客户提出的中间工程或工程竣工报验,并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验收,客户须向营销部报送相关工程资料(供用电设施的试验报告等资料)。验收不合格的,客户负责人须签收验收人员当场填写的《缺陷通知书》,按要求整改缺陷后到营销部申请二次报验再安排复验。 |
签订供电、并网合同 |
营销部收集客户资料,签订《供用电合同》或《购售电合同》,收取用电客户的预付电费,调度部负责与客户签订《并网调度协议》。合同和协议应由客户法人签字,不是法人的,应出示法人签字盖章的委托负责签订合同协议的委托书。 |
办理新设备投运手续 |
调度部负责受理客户的《新设备入网运行申请》,并办理有关手续。 |
装表接电 |
客户缴纳计量装置费用后,装表人员根据供电、并网方案确定的内容安装计量装置,将装表接电后的计量装置信息传抄表结算人员。 |
建卡抄表 |
抄表结算人员核查计费参数,建立抄表卡抄表计费。 |
资料归档 |
资料管理员将报装全过程的资料和记录进行规范化管理归档,将有关资料传送相关部门。 |